
一、推动农机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
1.1政策标题:完善农机装备创新体系
内容概要: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农机装备科研创新平台。
服务对象:农机装备研发、制造企业
政策起止时间:从2020年1月1日开始
政策执行(解释)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电话:85912660
1.2政策标题:推动农机装备全产业链协同发展
内容概要:构建农机装备制造、科研、销售、应用、维修、培训全产业链体系,建立健全现代农机流通体系和售后服务网络,创新现代农机服务模式。
服务对象:农机装备研发、制造企业
政策起止时间:从2020年1月1日开始
政策执行(解释)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电话:85912660
1.3政策标题:支持农机装备产业做优做强
内容概要:将农机装备制造纳入重点扶持计划,鼓励大型企业由单机制造为主向成套装备集成为主转变,支持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培育一批农机行业领军企业。
服务对象:农机装备研发、制造企业
政策起止时间:从2020年1月1日开始
政策执行(解释)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电话:85912660
二、推动农机装备向数字化转型
2.1政策标题:推动农机装备制造智能化升级
内容概要:推动农机装备制造数字工厂示范试点建设,鼓励农机企业改造智能化车间,建设柔性、精益生产线,加快运用智能物流、仓储、绿色节能、安全管理等系统。
服务对象:农机装备研发、制造企业
政策起止时间:从2020年1月1日开始
政策执行(解释)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电话:85912660
2.2政策标题:加快数字化农机装备应用
内容概要:支持优势企业对接条件成熟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打造一批智慧农机装备应用示范样板,建设一批数字农业工厂,推动作业方式数字化。
服务对象:农业经营主体
政策起止时间:从2020年1月1日开始
政策执行(解释)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66999641
三、推进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发展
3.1政策标题: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
内容概要:突出深耕深松、播种、植保、收获、烘干、秸秆处理等六大环节,对开展深耕深松、机播机收、统防统治、秸秆处理等生产服务按规定给予补助,鼓励有条件的区市对农业机械社会化服务进行补贴。
服务对象:农业经营主体
政策起止时间:从2020年1月1日开始
政策执行(解释)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66999641
3.2政策标题:推进农业生产全面机械化
内容概要:根据果菜茶、现代种业和畜牧水产、设施农业、农产品初加工等产业需求,完善技术路线,强化装备支撑,加快推进农业生产全面机械化。
服务对象:农业经营主体
政策起止时间:从2020年1月1日开始
政策执行(解释)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66999641
3.3政策标题:补齐重点领域机械化短板
内容概要:围绕特色主导产业,重点推广果菜茶规模化育苗、移栽、中耕和自动化采收与初加工,食用菌机械化接种,畜牧水产养殖自动喂料、环境控制,田间运输、冷链仓储等集成配套设施装备。
服务对象:农业经营主体
政策起止时间:从2020年1月1日开始
政策执行(解释)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66999641
3.4政策标题:推广绿色高效农机装备与机械化技术
内容概要:推广精量播种、精准施药、高效施肥、水肥一体化、节水灌溉、复式作业、补光杀菌等装备技术,加大对保护性耕作、生物质能源、残膜回收、农业废弃物和病死动物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及工厂智能化水产养殖等机械装备的推广力度。
服务对象:农业经营主体
政策起止时间:从2020年1月1日开始
政策执行(解释)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66999641
四、激发农业机械社会化服务活力
4.1政策标题:培育壮大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
内容概要:加大对农机服务组织的信贷、担保、保险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机企业和新型农机服务组织的信贷投放,在合规审慎的前提下,按规定程序开展政策性农机购置贷款担保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区市对购买大型农机贷款进行贴息。
服务对象:农机服务组织
政策起止时间:从2020年1月1日开始
政策执行(解释)部门: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联系电话:85911253
4.2政策标题:创新发展农机服务机制
内容概要:鼓励开展跨区作业、订单作业、农业生产托管等农机作业服务。对于促进农业绿色发展的农机服务,积极推进按规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
服务对象:农机服务组织
政策起止时间:从2020年1月1日开始
政策执行(解释)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66999641
五、改善农机作业基础条件
5.1政策标题:提高农机作业便利程度
内容概要:在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方面,明确田间道路、田块长宽与平整度等“宜机化”要求。统筹中央和地方各类相关资金及社会资本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推动农田地块小并大、短并长、陡变平、弯变直和互联互通。
服务对象:农业经营主体
政策起止时间:从2020年1月1日开始
政策执行(解释)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66999641
5.2政策标题:改善农机作业配套设施条件
内容概要:落实落地设施农用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用地、农业生产用电等相关政策,支持农机服务组织生产条件建设。
服务对象:农机服务组织
政策起止时间:从2020年1月1日开始
政策执行(解释)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66999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