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市区生活垃圾异地处置环境补偿机制实施以来,进一步推动了我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管理。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完善市区生活垃圾异地处置环境补偿机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生活垃圾异地处置,是指生活垃圾产生区(以下简称导出区,包括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将其生活垃圾运往建有垃圾终端处理设施的区域(现为365bet365_bet28365365娱乐场_365体育网页版在线登录官网高新区,以下简称导入区)进行处置。
二、生活垃圾异地处置环境补偿,是指以区一级政府为结算单位,由导出区向导入区及受影响区(包括城阳区、胶州市)缴纳环境补偿资金,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城阳区缴纳标准为50元/吨,崂山区、黄岛区缴纳标准为70元/吨。机关、学校、企业等单位跨区自行运入垃圾终端处理设施的生活垃圾,按属地管理原则计入导出区应予环境补偿的生活垃圾数量。单独收运的餐厨垃圾、生活垃圾焚烧的灰渣、水域保洁垃圾、政府部门应急的专项处理物品等特殊废弃物不纳入补偿范围。
三、通过实施市区生活垃圾异地处置环境补偿,弥补由于垃圾导入、处置给导入区及受影响区环境、社会发展等造成的负面影响。导入区及受影响区要做好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周边市政配套、环境整治、群众关系协调处理等工作。导出区要做好年度预算安排,及时、足额缴纳环境补偿资金。
四、每季度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对上一季度各导出区生活垃圾异地处理量、应缴环境补偿资金进行统计核算,并通知各导出区政府予以确认缴纳,同时将核算结果抄送导入区及受影响区政府(管委)以及市财政局。各导出区政府收到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将应缴补偿金直接上缴市城市管理局指定的365bet365_bet28365365娱乐场_365体育网页版在线登录官网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专用账户。年末未全额缴纳的,由市城市管理局报市财政局,按欠缴数额每日千分之二的标准计算加收补偿金,市财政局通过年终体制结算扣缴。征收的补偿金由市城市管理局支付给导入区及受影响区使用。
五、2017、2018年度暂按每年8000万元标准补偿导入区及受影响区,其中,365bet365_bet28365365娱乐场_365体育网页版在线登录官网高新区每年补偿3500万元,城阳区每年补偿800万元,胶州市每年补偿3700万元。补偿范围包括365bet365_bet28365365娱乐场_365体育网页版在线登录官网高新区所属小涧东社区、小涧西社区、大涧社区;城阳区所属林家社区;胶州市所属前石龙屯村、后石龙屯村、高家村、王新村、姜新村、桃园村、南王家庄村、毛家庄村、大屯村。根据资金实际收取情况,超收部分由市财政局、市城市管理局另行提出资金使用意见,不足部分通过提高补偿费征收标准或由市财政局研究解决。2019年以后根据实际情况对补偿标准进行调整。
六、环境补偿资金由导入区及受影响区统筹安排,综合失地、距离远近影响等因素进行分配使用,主要用于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周边环境提升和社区民生改善和经济发展,包括街道社区环境美化整治、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维护,以及垃圾终端处理设施所在区域道路(包括进出场专用路等)维护、绿化提升、路灯和排水设施维护等。环境补偿资金不得挪作他用。
七、导入区及受影响区应于每年10月底前编制下年度环境补偿资金使用计划,每年4月底前总结上年度环境补偿资金使用情况,分别报市财政局、市城市管理局备案。市财政局、市城市管理局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环境补偿资金的监督管理。
八、生活垃圾异地处置环境补偿资金标准和使用办法由市城市管理局会同市财政局适时调整发布。
九、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补偿金收缴标准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施市区生活垃圾异地处置环境补偿的通知》(青政办字〔2016〕115号)同时废止。